为切实改善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古建筑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及省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日前,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文管会办公室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通过调查摸底,重点检查了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楠木厅、铁木厅、狄家小公堂等文物古建筑四家,发现火灾隐患9处,督促整改3处,市消防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市文管办将针对整改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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