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首先、收集整理了《江苏文物地图集•溧阳分卷》有关资料,重新梳理整理了全市44个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材料,为下一阶段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工作做好了准备。
其次,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常州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意见》文件,制定了普查实施工作意见,组建了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按照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统一部署,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将历时五年。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已发现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资料,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组建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的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按国家文物局下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按规范要求建立、编制、公布、上报普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