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文化中心集溧阳市文化局、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展览馆为一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人(保安)4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高中以上学历、会讲普通话。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由市文化局组织实施。
1、报名: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吋照片1张。报名时间:2008年 6月26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市文化局组织人事科(87209625)。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给予打分,取平均分。
3、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由市文化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5.待遇: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人,月工资1000元,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
本简章由市文化局负责解释。(电话:87209625)
溧阳市文化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