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近年来,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市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镇村,对照有关申报标准,逐级申报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日前,省政府公布的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我市社渚镇蒋塘马灯舞、溧城镇泓口丝弦、戴埠太平锣鼓等3个项目名列其中,社渚镇嵩里跳幡神为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至此,我市已有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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