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文学社社名
菡萏为未放之荷花。菡子文学社,意在纪念溧阳籍著名作家菡子,鼓励社员以菡子为榜样,努力学习,勤奋写作,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
第二条 文学社性质
菡子文学社是经溧阳市文化局批准成立,由溧阳市图书馆负责组织和管理,面向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文学兴趣社团。
第三条 文学社宗旨
引导青少年学生利用市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拓宽视野,培养写作兴趣,提高写作水平,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文化品位。
第四条 文学社阵地
1、溧阳文化网:www.lylib.net
2、菡子文学社电子稿件邮箱:
song_1234567@sina.com
第五条 文学社工作
1、引导青少年学生多阅读、多积累、多练笔,不断提高写作能力。
2、举办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写作讲座。
3、提供青少年学生阅读、交流的氛围和场所。
4、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征文,开展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5、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推荐社员的优秀作品。
第二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条件
凡我市青少年学生,承认菡子文学社章程,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均可通过学校报名加入文学社。
第七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溧阳市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图书馆形象。
2、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
3、积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4、推荐青少年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
第八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
2、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3、享有稿件在溧阳文化网上优先发布、向各级各类媒体优先推荐的权利。
4、享有推荐青少年文学爱好者入社的权利。
5、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6、享有向我社举报涉嫌抄袭的作者、作品的权利。
第九条 社员奖惩
1、文学社年度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情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社员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正式报刊上发表,且作者署名前加有“溧阳市图书馆菡子文学社”字样的,我社将根据作品发表的等级,授予该社员“金牌社员”、“银牌社员”或“铜牌社员”的荣誉称号。该社员将终身拥有我社社员资格,可出席我社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 。
3、社员违反文学社章程,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4、社员作品如有抄袭,一经核实,将在溧阳文化网上点名通报批评,并将该社员除名,同时在溧阳文化网网页上删除其作品。
第九条 社员升入大学,即自动取消社员资格。若想继续拥有社员资格,需每年在文学社发表一篇作品,方可拥有当年的社员资格。若连续五年在文学社发表过文章,则可拥有终身社员资格,可出席我社举办的各类重要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组织机构
顾 问:芮金川
社 长:宋国忠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一条 菡子文学社不向社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菡子文学社必要的活动开支及奖励所需经费,均由溧阳市图书馆提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对全体社员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菡子文学社。
第十五条 本章程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址:溧阳市溧城镇育才路55号
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