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明,男,1963年月12月生,江苏省溧阳市人。1998年7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91年取得讲师资格,1994年被破格评为副教授。1996年5月至1997年6月作为访问学者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进修。
这几年来,为本科生开设了民法学、外国民商法、合同法学等课程,为硕士研究生开设了民商法专题研究、合同法务实等课程。现为苏州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律师,苏州市人民政府和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等职。主编、参编著作、教材五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